裴菲菲番外·Amour(爱情)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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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(回顾小助手:初次h之后的夜晚~链接章节:no.11《十五年,十年,七年》)
    宋蕴生睡着了。
    裴菲菲摸黑从他身上爬起来,降落回自己原来躺的位置,掖紧被子,靠着床头坐起。
    观窗外月色明朗,终于有些理解夏目漱石以月色为兴,来引出告白的巧思。
    回头望见宋蕴生那张如玉润泽的脸,她鬼使神差用手轻轻拂开男人有些皱起的眉头,再慢慢描摹他精致的眉眼,高挺的鼻梁,直到食指触碰到他柔软的嘴唇。
    这个傻子,每天都在担心什么呢?
    裴菲菲叹了口气。
    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,明明平时一个很敏感的精神病,竟然在一晚之间就和另一个人飞快确立关系,并且还紧赶慢赶地睡了对方。
    是因为是她以前的男朋友?所以她卸下防备?
    之前的宋蕴生对陆棠遇确实好得没话说,可以说是一片冰心啊。她既控梦体会过,也在陆棠遇的日记里看到过很多次。
    虽然说陆棠遇写的日记不一定全是心里话,但能很明显地推断,这小子对她特别舍得花钱,去竞赛赚点奖金,全拿来谈恋爱了。
    不过,她昨晚并不是因为念旧情或觉得亲近,才跟他亲密的。
    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。
    只是因为她突然很想,想和他做爱。
    或许内里的精神空虚寂寞,想要肉体的抚慰是动物再正常不过的本能。
    她试图极力否认这其中爱的存在,心却没办法说谎,毕竟短暂的自慰和运动都可以让大脑皮层快乐的没边,真照她寂寞找乐子的解释推导,完全不能自圆其说。
    就像她高潮时不自觉的话。
    “monloulou,jecroisqueje menceàtomberamoureuxdetoi.”
    (我的小狼,我想我有点开始爱你了。)
    一向嫌弃法语里对恋人称呼肉麻且不相信爱情的mme裴菲菲,破天荒地用了“monloulou”和“amoureux”来形容自己那一刻的悸动。
    真的有点子疯狂,她挠挠头发。
    病情告一段落后,她总是喜欢逃避现实,信奉“半死不活”教,不肯对什么东西有太多的情感波动,当然,由于她的病,她也没办法葆有太多感情。
    所以她是一个在什么地方都呆不久的人。
    国内接续治疗了一年多,飞法国待了两年半,又去比利时闲逛了两年,还来瑞士滑了一年雪。
    法国认识多年的好友antoine在了解她的过往后,还专门学了点中国的热词调侃她,虽然是过气的梗。
    他说:“compagnon,你是狼人,比狠人还多一点!”
    是啊,鬼门关走一趟,哪还有什么爱不爱的,半活微死已经很不错了。
    “狼人”裴菲菲思考了好几种她误以为是爱的可能性。
    也许是之前的身体记忆作祟,或是罗曼尼康帝的酒精度数太高,抑或是大脑神经中枢被内啡肽麻痹,反正不可能是她爱上他了。
    不过宋蕴生的那番话,确实有把她震撼到。
    普罗泰戈拉“睁眼看世界”的名言就这样被他搞来泡妹,也不知道老头会不会被他给气的从棺材板里跳出来?顺带糊他两把地底的臭泥解气。
    尽管她知道他话语背后真挚的爱意,可她搞不清楚自己的想法。
    她倒是愿为他经久不变的爱而高歌,却不知自己是否实实在在是一只咏叹的夜莺。
    裴菲菲把被子拉过头顶,像包粽子一般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。
    爱、她、的、灵魂?
    只要是她灵魂所在之处,他就会爱?
    她是他爱的尺度?
    她脑袋上是大大的疑惑。
    可是整整七年,宋蕴生守活寡守了七年欸!
    没有女朋友、没有暧昧、还爸了个根的绝育了!
    绝世好男人欸!
    有小人匆忙地飞出来提醒着自己。
    裴菲菲觉得她真是有愧于她的偶像———裴多菲对自由的憧憬让他抛弃了生命和爱情,她倒好,快为了爱情放弃自由。
    虽然但是……按这个逻辑往下走。
    如果她的生命不能自由地追求爱情,自由地追忆似水年华,那她想靠近理想化的自由,却囚住了自己,那还叫自由吗?
    那不就成为了另一种禁锢吗?
    也就是说,她如果想要真的自由,那么她不应该给自己设限,不应该无视内心深处对宋蕴生的零星爱意,也不应该总逃避自己对过去生活的好奇。
    既然她想要和宋蕴生在一起,想要和他做爱。
    那她姑且就和他一起感受时间的流逝。
    既然她好奇高中的朋友和生活,想见她们。
    那她也不要草木皆兵,去尝试接受现实。
    裴菲菲抬起手,轻轻搭上别人看不见的小人,ruarua她的脸。
    这么多年里的回忆,痛苦与甜蜜并存。
    作为自由的信徒,那我们就只要甜蜜好了。
    好过分、好霸道、好无理取闹、好不讲道理。
    可是,以前的她讲道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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